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外出就诊儿童陪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00-JCEC-C2025-0177
1.2项目名称: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外出就诊儿童陪护项目
1.3预算金额:210万元
1.4最高限价:无
1.5采购需求:为了规范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护工管理,完善患儿外出就医期间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护工陪护质量,维护患儿的合法权益,采购人拟确定一家供应商承接机构儿童外出就医期间陪护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儿童外出就医期间的门急诊陪诊、住院陪护等,主要提供就诊期间手续办理、儿童生活照料、安全护理、康复护理、心理关爱慰藉等。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1.7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外出就诊儿童陪护项目
2、项目编号:JSZC-320100-JCEC-C2025-0177
3、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4、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医院(含高淳分院所在地医院)
5、项目服务对象:儿童福利院所有外出住院、门急诊就诊儿童。
6、项目服务背景需求:
(1)为了规范儿童福利院护工管理,进一步提高护工陪护质量,维护患儿的合法权益,完善患儿门急诊、住院服务的要求,采购人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儿童福利院院外门急诊和住院患儿提供相关陪护服务等。
(2)采购人聘用具有病患陪护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患儿门急诊、院外住院相关陪护服务及管理,采购人配合、协调、监督供应商工作。
(3)供应商指派项目负责人全面管理护工工作,负责提供培训、监督、考核护工人员,并指派专人提供患儿门急诊就诊及入出院办理工作。
(4)护工人员所需要的工作服、工号牌、休息用具及办公用品等均由供应商统一配制。
二、项目内容:
1、陪护护工基本要求
(1)一对一陪护:一名陪护工陪护一位患儿,提供住院期间全程全方位陪护服务,包括热饭菜、喂饭、喂药、清便、洗脸、洗澡、擦身、倒便桶、定期翻身、24小时随床看护、安全行为管理、心理关爱慰藉等,保证24小时不脱岗。
(2)一对二陪护:一名陪护工陪护二位患儿,提供住院期间全程全方位陪护服务,包括热饭菜、喂饭、喂药、清便、洗脸、洗澡、擦身、倒便桶、定期翻身、24小时随床看护、安全行为管理、心理关爱慰藉等,保证24小时不脱岗。
(3)二对一陪护:两名陪护工陪护一位特需患儿,提供住院期间全程全方位陪护服务,包括热饭菜、喂饭、喂药、清便、洗脸、洗澡、擦身、倒便桶、定期翻身、24小时随床看护、偏差行为儿童的行为管理、心理障碍儿童的心理慰藉、特需儿童体位管理、特殊治疗配合等,保证24小时不脱岗。
2、出入院办理、门急诊就医陪诊服务人员要求:主要负责患儿就医期间的24小时门急诊就诊、出入院手续办理和夜间运送转接陪护工作,同时负责机构内儿童特殊临时用药的外购工作等。执行过程所产生相关外购费用由采购方支付,办理人员先行垫付,最终报销以发票为准,按月结算,下月支付。
3、护工安排: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派遣护工的需求后立即安排护工,确保护工在24小时内到岗。在护工未到岗情况下,供应商可采取一对二的模式,确保患儿在第一时间得到全方位照顾。
三、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与护工签订《托管协议》,为护工购买意外保险。因用工发生的劳务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托管协议》一式三份,采购人、供应商、护工各执一份)
2、对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医院或科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医疗安全等,对员工进行业务及思想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培训。
3、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满足采购人对合格护工(即护工必须持证上岗)的需求,并为患儿提供满意的服务。
4、供应商员工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患儿所在医院的规章制度,在采购人护士长和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按岗位职责规范操作。
5、供应商设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运作,及时征求采购人患儿的意见。
6、供应商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举止文明,服从采购人工作管理。
7、在生活护理中与患儿发生的相关问题和因用工手续不全引起的问题,由供应商出面处理解决。
8、护工在陪护患儿期间,如发生意外,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9、护工在陪护患儿期间,未经责任医生、责任护士同意擅自取药给患儿服用或执行与护工职责以外的医疗常规技能操作所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10、因护工工作不当而引起的纠纷或意外的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和承担一切费用。
11、采购人参与对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的考核,对违反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及《医院护工管理考评细则》的护工及项目负责人有辞退建议权。
四、人员要求:
(一)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单登记备查。
2、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病及传染性等疾病。
3、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爱心,具有爱幼,不怕吃苦的精神和正常沟通的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4、凡是成交供应商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到采购人的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变动。
(二)项目负责人配置要求
1、原则上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丰富的护理服务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熟练的基础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3、主动与采购人沟通联络及处理相关事务,定时征求意见并改进工作。项目负责人每天进行现场督查,执行夜班查房,24小时保持手机在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每月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即时汇报。
(三)护理员配置要求
1、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须保证护工在场护理。
2、原则上男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有一定文化基础及语言表达能力,简单文字记录、学习能力、沟通能力。
(四)患儿入出院、门急诊就医陪诊办理人员要求
1、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根据采购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2、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有育儿工作经验优先。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优惠率进行报价。
2、成交供应商的结算单价\=参考价*(1-其成交优惠率)。
序号
护工类型
参考价
1
住院一对一陪护(一名护工陪护一位患儿)
260元/天/人
2
住院一对二陪护(一名护工陪护两位患儿)
220元/天/人
3
住院二对一陪护(两名护工陪护一位特需患儿)
210元/天/人
4
夜间急诊陪护
220元/次/人
5
患儿出入院办理服务人员
4500元/月
6
患儿门诊就医陪诊服务人员
2800元/月
3、例如按照上表所列参考价的90%收费,优惠率就报10%。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人员培训台账资料且上报日常管理台账。
2、供应商妥善处理好内部员工纠纷问题,不得将矛盾激化或将矛盾推向采购人而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如发生因供应商不及时或无能力处理矛盾等管理问题而影响到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当月服务费2000-20000元,问题严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对本服务项目的考核及对护理陪护人员的考核工作。
4、供应商员工出现违法、违纪、违规以及产生的医疗纠纷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后果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所有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均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已退休人员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供应商委派人员均须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6、本项目实际执行团队成员必须为投标时所列明的人员,如随意更换或使用虚假人员资质,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政府有关文件保证在采购人单位工作的服务人员实收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社保费用等薪酬标准。每位护工每月费用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利润、税金、食宿交通费、伤残保险费、陪护意外险等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其中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8、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的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采购人对本项目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先考核后支付方式,按月结算,即每个自然月月底,双方根据护理人数及天数核算护理总费用,并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上月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另行规定,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二),确认无误且考核通过后,采购人于次月10号前支付成交供应商上月费用,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国家正规等额发票。
(二)考核标准详见合同。
招标源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jgg&ggid=4b0bd9a7b59d4fe3aa27e587142e932d
免责声明
“陪诊增长社”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本公众号”)出于信息分享之目的,会转载来自各级政府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官方渠道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采购信息、比选通知等(以下统称“招标公告”)。
请您务必注意并充分理解以下声明:
-
信息来源非原创,仅供参考: 本公众号转载的招标公告信息,均非本公众号原创,其原始发布主体为相应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本公众号仅进行信息搬运与分享,不对信息的原创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合法性承担任何责任。
-
非官方发布渠道: 本公众号仅为信息转载平台,并非招标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转载行为不代表本公众号对招标项目的任何推荐、担保或背书。
-
时效性风险: 招标信息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如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尽管我们会尽力及时转载,但无法保证所转载信息为最新版本或未被修改/撤销。一切招标信息均以招标方在其指定的官方发布平台(如政府招投标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单位官网等)上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
核实责任在用户: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欲根据本公众号转载的信息参与投标或采取相关行动,必须在行动前自行、直接访问招标信息指定的官方发布平台,仔细查阅、核对并下载原始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遗文件等)的全部内容。因依赖本公众号转载信息而未能获取完整、准确或最新招标文件所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如错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等),本公众号概不负责。
-
不参与招投标过程: 本公众号仅提供信息转载服务,不参与任何招标、投标、评标等具体过程,不提供任何投标咨询、文件编制、代理投标等服务,不介入任何招投标争议或纠纷。
-
禁止用于非法目的: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本公众号转载的招标信息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
转载目的与责任限制: 本公众号转载招标公告之目的纯粹在于促进行业信息交流与共享,方便相关从业者了解市场动态。本公众号及其运营方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所转载招标信息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或结果性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损失、机会丧失、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免责声明适用于“陪诊增长社”微信公众号上所有转载的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请所有用户务必在采取任何行动前,以招标方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并自行承担核实和使用信息的全部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陪诊增长社 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1日]
